6月8日,比亞迪發布關于“調整變更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部分募集資金用途及新增實施主體的核查意見”公告,公告中曾提到: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和公司發展等因素,擬將原募投項目“鐵動力鋰離子電池擴產項目”募集資金人民幣10億元用于在青海建設的“年產12吉瓦時(GWh)動力鋰電池建設項目”。
官方表示,在滿足公司內部需求的情況下,青海的“年產12GWh動力鋰電池建設項目”產品將計劃在國內和國際市場進行銷售。比亞迪將通過集團強大的營銷網絡對產品市場、銷售進行推廣。
據了解,該青海電池項目預計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10億元,剩余部分由實施主體通過自籌資金方式解決。項目總占地面積102.8萬平方米,建設工期24個月,地點建于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川工業園區。
比亞迪此次投建“年產12吉瓦時動力鋰電池建設項目”背靠政策趨勢:在國務院印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提到,預計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保有量將達500萬輛,并且,直到2025年動力電池市場總需求將達到年產值千億規模,經濟影響面可能達到萬億規模。另外,早在2014年,《青海省千億元鋰電產業發展規劃》也明確提出,將在青海建設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千億元鋰電產業基地,并提出了“鹽湖碳酸鋰-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儲能及動力電池-電動汽車”等鋰電池產業基地發展路線圖。